Wednesday 18 November 2009

馬鈴薯蔥煎餅


這完全是一道可以讓你看起來很厲害但事實上簡單到不行的食譜,還且還滿好吃的,可以瞬間消耗掉冰箱理冰太久的馬鈴薯。

食譜來源:小熊與廚房的非常關係

材料:馬鈴薯一顆、中筋麵粉、奶油、蔥

調味:鹽巴和胡椒粉

作法:水煮馬鈴薯之後瀝乾攪拌成泥,趁熱和拳頭一半大小的奶油一起攪拌變成比較smooth的泥狀,放涼一陣子之後加入麵粉攪拌,加入適量的調味,攪拌至可以變成麵團的狀態,鍋子熱了之後用小火慢慢煎就可以了。因為基本成分是馬鈴薯泥,所以軟軟鬆鬆的不是很好翻面,過程中把麵團壓成片狀。

My collection


The London government have advocated using shopping bags instead of plastic ones for quite a while, therefore there are many stores selling shopping bags of these kind. They are made of various materials such as plastic, cotton or nylon. I prefer the cotton ones. I was thinking to buy a 'book bag' for daily use (going to lib) at first, so I bought my very first one in Senate House Library for 2 quid. It became fun to collect cotton shopping bags. I look for it, usually of local feature, whenever I travel. These are kinda 'collection of the poor', comparing to antiques or paintings. They're often around 2 or 3 quid. Bags beyond 4 quid always make me hesitate.

I own 6 at the moment: upper from left: London Design Fest, Oxford (Alice in Wonderland) and Stratford-Upon-Avon (Shakespeare);  lower from left: York Minster, Oxfam (a charity shop) and Senate House Library。

因為提倡環保的關係,我發現倫敦很多地方和店面都有販賣各式各樣的購物袋,材質各有不同,布織布、尼龍、棉布,要價通常不高。一開始我只是想要一個裝書本跑圖書館的袋子,所以買了senate house lib的兩鎊書袋(下排右),之後發現收藏這一類袋子也滿有趣的,乾脆就開始每到一個地方,就看看有沒有當地特色的購物棉袋。

這應該算是窮人的收藏品吧,兩鎊三鎊的購物袋,高於四磅的通常會讓我猶豫很久。我目前有六個,分別購於:London design festival, Oxford, Stratford-Upon-Avon, York Minster, Oxfam and Senate House Library。

This is Christmas London





These are the pics I took on the upper deck of a bus on my way home therefore they're not of good quality. The first one is Regents Street and the next Oxford Street. Just an example the way British high street celebrates Christmas. They begins as early as  late September. I bet the Recession made the sales come earlier than before.

I'm not in the mood for shopping at the minute, but window shopping is always fun. As one of the four most important Fashion Week cities, London is definitely leading high street fashion across Europe. They have the most creative and fantastic windows and Christmas deco on the streets and outside every department store. You can feel Christmas months ago before it comes. This is London.

Thursday 12 November 2009

Let it snow let it snow let it snow!

I was there when Covent Garden switching their Christmas lights on. It was AMAZING! They invited the City Choir to sing Christmas carols in the snow (well it's not real snow but snow-like bubbles) and set a HUGE Christmas tree! (40ft, according their website) The decoration was fabulous!

Here's the video I did myself. The Choir singing 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The beautiful Apple Market, it's antique market on Monday. I bought my ideal flask that day.





the Christmas tree outside the market

Here's a clip of official introduction to the 'Very Merry Christmas' affairs in Covent Garden.
(Yes I saw the reindeer!)

pretty cool stuff


Berlin Block Tetris from Sergej Hein on Vimeo.

Wednesday 11 November 2009

歷史圈子的大冒險 it's all about connection

現在我的心情稍微平靜了一些,回到家的過程中我簡直像是中了樂透一樣有種不可置信的興奮感。

「哇這真是太酷了!」

今天晚上我到Senate House參加了IHR(Institution of Historical Research)所舉辦的seminar,主題是Religion, Politics, and the 'Natural History of Man'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主講人是Ann Thomson (Université Paris 8)。


老實說今天的大冒險倒不是參加這個seminar,而是seminar過後認識和聊天的人們。剛開始跟我聊起來的是一個UCL的history德國博士生(我們兩個都遲到了,所以share一個位子),他很開心的跟我大聊特聊他的博士論文(因為他才剛寫完草稿,我完全瞭解這種感受),之後我們邊聊邊走向每次seminar結束後大家會去的student bar(應該是在SOAS附近,我第一次去),出於禮貌,接著他就把我介紹給他認識的人,主要是一些教授,包括他的supervisors。自然而然的我就開始跟其中一位老師聊了起來,跟他討論到我碩士論文的東西還有想要再念一個碩士的事情,沒想到他就是Queen Mary(University of London的學院之一)的老師(Georgios Varouxakis),我曾經申請過QM,拿到了offer卻沒有去念,我老實跟他提到我最後選擇king's的原因(說的婉轉一點是因為想要從比較廣的領域開始,不希望一開始就鑽研intellectual history),身為課程(intellectual history and political thought)的負責人,他當然開始跟我介紹這個programme有多棒。


回家的路上我又跟另一位老師聊天,一聊之下發現原來他就是當初那個曾經寫信給我和我的推薦人教授的老師(Richard Bourke),他人非常友善,不僅鼓勵我去念他們的programme還要我寫個email給他保持聯絡。


換言之,如果我申請這個課程,再次申請上的機率簡直就是百分之百。所以現在問題就出在錢而已了。


我常常會想到某天蔡雲褘正在簽樂透,打了通電話給我隨便問一些號碼,當我也隨便了給她幾個數字。然後我們就開始討論起如果中了可以幹嘛之類的話題。


「中了我們就可以繼續(出國)讀書了耶!」「耶!!」








旁邊蔡雲褘的妹妹相當不以為然的說:


「你們是瘋子啊。哪有人中了樂透還唸書的?」

Brick Lane的擺攤大冒險




星期天的Brick Lane一向是人潮最多、攤位最齊全、氣氛最熱鬧的時候,每次我都是挑這個時候去逛市集,也會看到很多「疑似」拿了一塊布和一袋東西就來擺攤的人們(換言之是很隨性的那種),在Brick Lane擺攤一直是我在離開倫敦以前非常想要嘗試的事,前陣子剛剛訂了回台灣的單程機票,還沒踏出英國就開始對倫敦的生活有些依依不捨,再加上有些不打算帶回台灣的東西想要處理掉,Brick Lane擺攤一事,勢在必行。

於是乎,我展開了我的Brick Lane擺攤作戰計畫。

上週開始找出一些不準備帶回台灣、還有一些賣相的衣服鞋子開始打包,在我住的大房子裡找出一塊看似沒人要的神奇野餐布(顏色漂亮、大小剛剛好而且坐起來還很舒服),在MSN吆喝了幾個朋友,「要不要一起去擺攤?」,打聽了可能會遇到的狀況等等,星期日的中午我便隻身出發到Brick Lane。

剛開始總是有點難,人生地不熟的,加上只有我一個人先到,所以只好稍微觀察了一下已經開始擺攤的人,找了一個看起來不錯的地點和和善的人旁邊,就開始鋪起我的布和衣服了。

我本來還以為我的東西不少,看看隔壁那個三個很酷的女生(黑人、東方人和拉丁裔白人各一,應該都是英國人)的東西,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大概是我的五六倍之多。剛開始有點冷清,大概是因為那天天氣不是很好的關係,不過我早有準備,拿出了讀到一半的小說繼續讀,順便眼觀四方耳聽八方留意往來的潛在客戶,開始了我的擺攤人生。

(因為我看倫敦市集古董攤的阿伯們都是這樣做的,讀小說比較酷又有氣質。雖然我讀的是很通俗的達文西密碼...)

擺攤後不久就認識了一個廣州女生,他先看到了擺著的『喜喜』字T-shirt,然後開口問我哪裡來,之後便開始了中文溝通,聊著聊著,我們就一起擺攤賣東西了。

其實她說也打算今天來擺攤,但是被朋友放鴿子了,我想我的東西不多,她的東西也很少,布又那麼大一塊,就當作是交個朋友囉(很江湖味的口氣)。

擺攤就是這麼有趣的一件事,四處交朋友!

後來雅文、張菁圃還有Caffy和Stella(分別從不同圈子被我挖來的朋友)都來了,後來我們陸續認識了各式各樣各國的人,我跟一個德國女生聊了一陣子;買了廣州女孩一件T-shirt的波蘭女生說要到台灣拜訪她的朋友,還跟我們留下了email;最妙的是雖然我們的生意不算很好(跟隔壁的酷女三人組比起來),但是似乎莫名其妙地吸引到兩三個以上手持專業攝影機的遊客對著我們拍(是的,我和廣州女孩只是坐在一塊布上面聊天偶爾順便招呼一下客人,就有人對我們拍照,非常的神奇)。

下午天氣變好之後人潮果然也多了起來,然後警察也開始活動了。

是低,擺攤計畫中也是有躲警察這一個部分。他們稱之為Inspector的警察先生,感覺得出來其實他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在處理沒有執照擺攤這件事。

在Brick Lane擺攤確實需要執照,某些地方要價五十鎊左右,通常都是給那些貨源和客源穩定的商家合法進行買賣,像我們這種業餘路邊地上擺攤的人事實上是沒有相關法律管理,再加上像我們這樣拿一塊布就來擺二手衣物攤的狀況,其實早就是Brick Lane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inspector大概只是做個樣子而已,他會晃過來先給個警告叫你把東西收起來,然後過好一陣子在晃回來看看你有沒有真的聽話。

酷女三人組的leader黑人型女說,「沒關係,只要看到他來,就做出『收拾』的動作就行了。」真不愧是擁有多年(?)擺攤經驗的三人組,隔壁來自義大利的女生緊張兮兮的問「要是罰會罰多少錢?」但這個問題沒有人知道,看樣子是不是有人被罰過應該是個謎。



總而言之,Brick Lane真的很酷。下禮拜天我還會去。(也就是還有續集的意思?)

後記:感謝雅文和張菁圃的愛心咖啡和燻鮭魚貝果。還有Spitalfield最棒的咖啡攤可愛男孩們,謝謝你們的買一送一裝傻相送拿鐵,我一定會寫一篇專文把你們的超棒咖啡發揚光大到台灣。

Monday 9 November 2009

那個早上





嘿我親愛的朋友們,

我想我最近可以開始停止想念你們了,因為我要回台灣了!(唷呼~~)


話說那個倫敦早上八點(台灣下午四點)的視訊約會,真的很像你們會做的事情,這讓我想起以前我們曾經一起做的怪異事情,現在回想起似乎又沒有那麼的瘋狂,倒是有比較多「啊我們的青春一去不復返」一類的傷感。

上回黃吱吱來的時候帶了很多你們要給我的東西,然後她的任務就是要看張靖怡本人會有什麼反應,像是流下感動的淚水之類的。

唉唷你們又不是不知道我這個人(羞)。

我可是有名的神經大條代表。



事實上那個時候我笑得滿開心的。從蕭雅文告訴我黃吱吱的任務開始我就開始想像可能會有哪些怪東西,所以不論是乖乖、飛機餅乾還是水果冰棒......


「喝!你們嚇不倒我低!」

不過事實是,你們的愛一次給太多了,害我有點消化不良。我也不是沒血沒淚沒心肝,那堆東西陪我度過好長一段日子(大概有幾個月之久,在保存期限前後),那一段最鬱悶生產論文的苦日子。

我還記得每天上大英圖書館翻資料的日子我的包包上有老蔡的「意志不動」御守(雖然我現在還是不太清楚他是在保佑什麼的),躲在宿舍電腦室裡的時候夾帶了顧國卉的鳳梨酥百寶盒通宵(因為裡面居然只有一半的鳳梨酥,另一半是神奇的牛奶糖和陳皮),幾次沒有心情煮飯的時候我隨手拿了飛機餅和乖乖裹腹(是小伍的吧?印象中),潔思和泡泡的卡片我釘在牆上,三不五時的提醒我很快就可以「寫完作業出去玩」(交出論文飛回台灣)了。

現在說謝謝實在有點煽情,但是我很爛的論文如果有機會寫前言感謝詞的話,一定有你們這群傢伙(或者是鳳梨酥和飛機餅一類的)。

那個早上通話完我還是睡眼惺忪。腦袋不太能運作的狀態下我沒有印象我自己看到了什麼和說了什麼,只記得大家很嗨,蔡雲褘的男人還不錯。

然後出門搭公車的時候我看到了兩位驥警。


我雖然沒睡飽,但應該也沒有眼花。有圖為證。

喔耶我要回台灣了。

Saturday 7 November 2009

Victorian and Albert Museum



俗稱V&A的博物館,裡面的展示以「工藝」與「裝飾藝術」為主,興建於十九世紀中葉,以當時的維多利亞女王和阿爾伯特王儲為名,展示的概念源自於同一個時期的萬國工業博覽會(The Great Exhibition),簡單來講,就是一個向世界炫耀英國工業文明和國家富強的場合,所以其建築氣勢雄偉,外觀可以算是典雅而傳統的維多利亞時代建築,內部的裝飾也出自不同時期的多位設計師名家之手,隨處可見繁複而細緻的巴洛克與洛可可風格(Baroque and Rococo),雖然如此,現在看來古典的建築和室內裝潢卻透露出這個V&A的概念,事實上是以新穎和時尚為其主要的展示概念。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一進門就可以看見懸掛在正廳上方十足現代感的華麗巨型琉璃吊飾,微透著光的藍綠色和蜷曲四散的錐狀結構巧妙的融入了古典風格的V&A,迎接來往的觀眾。

除了玻璃工藝品,其他的重要展示還包括陶瓷、家具甚至是建築物模型等。V&A的收藏其實相當龐雜,除了典型的工藝品之外,其中還有一個展區是英國皇家的收藏品,大多是十八十九世紀時歐洲各國或者殖民地國家向女王「進貢」的藝術品,數量和種類之多,相當驚人,足以可見當時大英帝國國力雄厚的空前盛況。

十九世紀是西方文明的顛峰,西方人又以英國人為代表,展現了人們對人擁有理性的高度自信,並且認為工業革命所帶來的欣欣向榮的景象是啟蒙思想的成就,換言之,透過展示工業文明與物質文明的發展和發達,便能展現出西方人引以為傲的「現代性」(Modernity),這便是V&A當初設立的主要概念。

更重要的一點是,從V&A的設立和展示的內容其實可以看出人們對「藝術」一概念的轉變。十九世紀中葉的人們對於藝術(art)的認知主要還是所謂的上層藝術(fine art),例如油畫、雕塑等美術品,這些多是為美感而呈現的("arts for arts' sake")藝術品 而非「日常生活中的器物做為藝術展示」,因此V&A其實是透過炫耀性的展示(conspicuous display*)物質文明的方式,逐漸地模糊了工業商品和藝術品之間踏入博物館廳堂的界線。

自二十世紀以來,二次大戰前後,V&A的展示從工藝產業擴展到時尚產業,特別是1940年代以後與皇家藝術學院的合作,明顯可見這一個趨勢。今天在V&A所看見的展出品中,「服裝時尚」佔了很重要的一個部分,每年都在V&A附近舉辦的London fashion week大概也說明了這一轉變。



但即使如此,展示(display)的概念還是始終如一。

V&A就是要用最新的東西去宣揚西方文明的成就,而歐美時尚產業確實是一個對世界影響力相當大的成就。

*「炫耀性展示」(conspicuous display)一詞源自於最近社會學研究中很熱門的「炫耀性消費」(conspicuous consumption)一詞和「再現」(represent)概念中的展示,我只是拿來瞎掰,簡單來講就是台語的「現寶」,大家不用太認真。

Friday 6 November 2009

Borough Market

This is the best one I took that day. Everything looked just so delicious and unreal.


Another picture of vegi stand. This one looked rather like rural England.

This is my favourite stand of the Market, she sells jams, marmalade, chutney and other spread.
I'll definitely get a dozen before I leave.

Wednesday 4 November 2009

Cambridge





從Edinburgh和York遊玩回來的隔天,德國女孩Elisa同學和他的室友Joanna就約我一起去Cambridge,因為老早就聽咱們在Cambridge村莊長大的James同學說要帶我們去撐篙(punting),從論文還沒開始寫之前講到論文寫完交出去之後還處於講講而已的階段,最後是Elisa要回德國去了,所以我們趁著她離開之前趕快約一約,出發到Cambridge。

一般來說每個人都會把牛津和劍橋兩個做比較,通常大家會比較喜歡劍橋,甚至有一種說法是「先去牛津再去劍橋,這樣子才不會失望」。我算是奉行了這一旅遊守則,但我並不覺得牛津比劍橋差,同樣是歷史悠久的名校大學城,兩者氣氛其實還是很不一樣。打個比方,對我來說,牛津的貴族氣息比較重,像是一位傳統、穩重而相當有氣魄的老紳士,身穿黑色燕尾服,頭頂著高高的禮帽,手上提著老舊的皮革公事包,還帶了跟手杖;劍橋沒有那麼貴族氣,但卻一樣的出自上流社會,是一位高貴典雅的年輕紳士,身穿呢絨獵裝(tweed blazer),背帶著帆布鑲皮革的書包,輕盈而帶有一點俏皮的味道,骨子裡卻相當同樣的落落大方。

這是有點怪異且相當個人的見解,大概是出自於我對十八十九世紀英國紳士衣著談吐的迷戀(有點obsession的程度,出自Jane Austen的各個小說、Sherlock Holmes還有Jeeves and Wooster影集)。

總而言之,兩個都是我很嚮往的大學。大概劍橋某些牛津沒有的元素,又讓我覺得他似乎比牛津更有親切感一些。例如,腳踏車。到處都是騎著腳踏車的學生,讓我想到以前的大學生活。最重要的其實是那條康河(River Cam),貫穿了大學各個重要的學院,當我半躺在船裡悠哉的看著風景的時候,真的是非常羨慕到嫉妒他們的生活。

曾經跟我一起去過這兩個地方的王大貢,見證了我走在校園裡面,「啊我好想要來這邊唸書」,「喔這才是所謂的大學啊」、「我看明年來申請看看」一句句的碎碎唸過程。

回到我們四個人到Cambridge這件事。不得不說歐洲人整體而言實在是很悠哉,但換個角度想,其實也可以說是亞洲人旅遊太拼命。

我們三個女生從Liverpool Station搭慢車(多花了一個半小時可是便宜三鎊)到Cambridge,將近12點才到,到了之後(沒有目的的)晃了好一陣子之後決定去買咖啡提神、接著就去punting。「乓」完了肚子餓,就找家店吃東西聊天(印象中我們聊了一陣子起司和豆腐),這一頓飯就是三個小時,在街上再(依然是沒有什麼目的)晃一陣子接著就決定找家河畔的酒吧喝酒抽煙聊天(這次聊的是嘻哈音樂和流行樂),然後結束了悠哉美麗的一天(重點是我們從頭到尾都沒有進任何一個劍橋的學院參觀喔)。

如果是我,依照我去York的拼命程度(其實到Edinburgh就整個懶散掉了)來Cambridge玩,應該是會拿著地圖勾今天目標有幾個,要去參觀哪些哪些有名的學院、照相一定要照哪裡、門票要花多少錢、幾點到幾點punting幾點吃飯之類的。

是有那麼一點點失望啦,但是自己punting的經驗大概很少觀光客有,這個印象這麼深刻的經驗絕對值回票價。因為我們有James的關係,所以便很放心的租了條船讓他去「乓」,他可是有十多次的punting經驗,保證我們這種船很穩,絕對不會翻,人也絕對不會掉下去(除了某次他故意把他女朋友搖下船)。看了他示範一陣子之後,我們幾個偶爾插個花試試看(主要是我和Elisa啦,Joanna怕的要命,我乓的時候她也緊張的要死,似乎是怕翻船),沒想到那些這看起來輕鬆,事實上一點都不容易,那支木棒重的要命,光是把它舉起來就費盡了我全身的力氣,還得用力把它推進河裡讓船向前行。我的技術很差,船只會向右邊走,都得靠James用木槳撐開,還跟其他的船撞了幾次。Elisa的技術好很多,現在想想真的是頗神奇,她個頭比我小,居然稱起篙來還頗順利,大概是有天分。


這麼開心快活的劍橋punting行,還是有代價的。



隔天早上起床,我全身酸痛到不能動,一點也不誇張。

Tuesday 3 November 2009

Angel and Brick Lane

Brick Lane, the local young people love gathering there, it has gigs from time to time


Angel, part of the vintage market

倫敦的那些圈子


留在倫敦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接近那個圈子,成為網絡的一部份。

像是藝文界的雅文,學的是現代藝術與相關理論一類的東西,就有十足的理由留下來,畢竟,倫敦的藝文活動實在是多的驚人。

無庸置疑,這裡絕對有台灣難以相提並論的豐富學術資源,舉例來說,我最近參加了一個由King's College London Business Club主辦的討論會,主題是「資本主義的未來」。

妙的是King's沒有經濟系,這個學生社團主辦的討論會卻邀請到英國經濟學界的大喀以及許多大牌的贊助(居然有微軟耶),吸引來的聽眾人潮塞滿了他們借用的兩個大小講演廳。

有鑑於近幾年的金融危機,美國和英國以及幾乎全世界的金融體系都受到波及,無論是左派或者右派的經濟學家當然對已經發展了兩三百年的資本主義都有不同的意見,對像我這樣的金融門外漢而言,經濟學、金融觀點當然許多都是有聽沒有懂,但以歷史的觀點出發,到底資本主義以及世界經濟環境的前景為何,也是肯定是個吸引 人的議題。



這個演講型的討論會雖然以辯論的方式進行,但由於其中一方是King's的教授Alex Callinicos,所以還是相當程度的以邀請來的主講人Martin Wolf為主,兩人都畢業於Oxford University,也是許多重要金融雜誌如Financial Times的寫手,只是前者是個左派、馬克斯主義者,後者屬於右派的自由主義者。




首先是由Dr. Callinicos提出批判的觀點,不愧是當代馬克斯主義者,很快的就將他的重點指向階級權力(Class power),這三十多年來已經將資本主義推至極限,「如果資本主義是我們的未來,那麼,我們沒有未來可言」。此語一出,掌聲不斷,果然看出現場有多少左派份子(學生)混雜其中。

感覺起來Dr. Wolf在語氣上就相對溫和,資本主義本身是個存在著內部危機的體系,business cycle是眾所皆知的事實,這跟每隔幾年或幾十年就出現的金融危機或風暴一樣,是資本主義與市場經濟的本質,無可避免;許多年前非常多的學者紛紛預測資本主義即將走向毀滅,「但事實上,每個人都猜錯了」,他的結論是,「資本主義也許會帶來災難,但是他總是會生存下來」。

觀眾的反應也頗有趣,一開始的提問還算是切題,但可以發現會場內激進的左派份子其實是比較多的,發言幾乎都是針對Dr. Wolf的觀點,質疑資本主義所帶來的黑暗面如貧富差距一類的問題。

老實說,我並沒有從這場討論會中得到新的東西,倒是再度印證了英國人的務實面。因為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學者,其實都承認一個事實:資本主義與市場經濟還是目前為止最「多產」(Productive)的體制,Wolf問的問題與其說是「資本主義有沒有未來」倒不如說是「我們應該選擇怎麼樣的資本主義」,而Callinicos似乎也不覺得資本主義即將被取代,而是指出我們應該從近幾年來的金融危機看出這個制度的警訊。

其實我個人是比較同意Wolf的說法,覺得資本主義絕對沒有那麼容易被消滅。舉例來說,這場演講中中國的經濟發展不斷地被當作一個重要的觀察對象,由於亞洲新興市場的投入,資本主義在危機中仍然有生機,並不是發生在歐美金融中心的幾次危機就能夠摧毀掉的機制。

Friday 30 October 2009

Crossway

現在王大貢應該在往台北的飛機上吧。

我還真希望我也可以這樣帥氣的飛回台灣,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最近的腦袋和心情都很複雜,沒辦法,論文結束之後很難再回到腦袋裡只放了一件事食不知味的生活。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找工作,什麼樣性質的工作未知、工作期限多長未知、在台灣還是倫敦未知,所以要不要花錢申請工作簽證未知、買機票回台灣得買單呈票還是買來回未知、什麼時候開始幫房東找下一個房客未知。

生活就在出現一線希望和失落之間過度。偶爾好像理出了一點頭緒,然後很快的又發現事情更複雜了。

變複雜的原因只有一個:在找工作的過程中我對現階段尋找的工作內容越來越沒有成見,但奇妙的是我對未來的野心卻越來越大。

剛開始找工作的時候我看的是學術工作網(jobs.ac.uk),而且專門找圖書館員的工作,收到了幾個拒絕之後開始把範圍擴大,投了幾家大學的student service,履歷也越寫越臉不紅氣不喘,每當遇到一份新的工作都用「我覺得自己超級適合這個工作」的自我催眠方式去寫履歷。

網路上找到在百貨公司、零售業的缺額我也曾經嘗試過,然後兩天前我開始考慮要不要接下一個babysitting的工作,小朋友只有21個月大。

因為是個gap year,這個填充期間突然變的有無限可能。然後我明年的學習計畫也跟著有了很多可能。我開始想,也許在還搞不清楚自己真正的研究興趣的狀況下,莽撞地申請博士班不是個最好的方式。我想要再念一個碩士,我想要申請歐盟Erasmus的獎學金,因此得學好法文才行,但同時也得準備博士想要研究的東西,這下子我也得兼顧proposal的生產。

一時之間,我發現原來這一段長假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這就是人生啊。

照片是劍橋大學附近的一片草地,那個時候天色已經逐漸變暗,有些涼意,草地上有騎著腳踏車的學生,正在練習的足球隊,明明沒有太陽還是躺著曬的慵懶人們,嬉鬧孩子。

我非常嚮往的學生生活。

Sunday 25 October 2009

Vintage and History

Vintage這個字若要翻成中文的話,大概是「精品」的意思,源自於葡萄酒文化中葡萄收穫的時候、葡萄酒生產的年份,紅酒行家們在用vintage一詞時,通常指的是某一個紅酒品質特別好的年份,衍生出「品質最好的」、「高檔」等意思,在英國、歐洲時尚文化裡,主要有兩層次:第一種指的單純的精品,但更重要的是帶有「古董」、「古著」的成分,所以,Vintage作為形容詞可以是「古董」的(通常也會是二手的),作為名詞不僅僅指的是某件「高品質、古董」的單品,更可以概稱一種穿衣服的風格(以日文來說,就是「古著」)。

二手衣物的買賣在台灣還不普遍,頂多偶爾在台北某些創意市集和師大附近等地可以找到二手商店,所以也很難有「古著文化」。在日本和歐美相對普遍,對古著時尚的接受度也比台灣高,主要的原因還是跟經濟發展程度有關。

事實上並不能說台灣對二手衣物的接受度不高。印象中我自己從小(出生)到大(國中)的衣服都是「撿別人家的」,所以某些衣服在同年齡層的親戚小朋友之中流動是常有的事,小時候也經常聽長輩說,不能夠一出生就穿好的、用好的,「撿別人家的」來用,才會有福氣。所以不只是衣服,通常嬰兒床、娃娃車、學步機,全部都是「撿來的」。

穿「二手的」、「撿來的」東西,怎麼會是時尚?怎麼可能跟的上潮流?因此,所謂的「復古」風格經常不是真的把爸媽、阿公阿媽的東西拿來穿,而是去買市面上可見的那些打著「復古」招牌的潮流單品。

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往往起因於台灣的經濟發展相對慢這一點。我們的爸爸媽媽那一輩是苦過來的,他們還是活在必須為「吃的飽」這件事煩惱的年代,至於「穿的好」這件事,對大多數的人來說意義並不是非常重大,買衣服也未必講究品質。因此,一方面即使他們試圖將「惜福」的觀念透過「撿別人家的」衣物灌輸給他們的小孩,事實上他們還是希望小孩子可以過的比他們好的生活,買新的東西。另一方面,由於這一代才開始了不愁吃穿而重視生活品質的日子,所以當我們這一輩在追求流行的過程中,經常先入為主的將上一代的風格、穿衣觀念排除在外。

日本在古著文化的發展這一方面來看,明顯可見經濟發展的影響。日本戰後有過一段豐衣足食的日子,一直到泡沫經濟以前當時的年輕人都有能力購買品質良好的衣物,因此這一個時期累積了大量品質良好、追隨歐美潮流的服飾,這對古著文化來說是個必要的基礎,亞洲金融危機過後的日本年輕人想要跟著歐美剛興起的「復古潮流」時,有很好的選擇,進而發展出相當具有日本特色的古著文化。

相較之下,古董文化在英國與歐洲是一個相當悠久的傳統,從大航海時代歐洲商人開拓商業版圖以來,「搜奇」就成了某些階層(商人與貴族)的嗜好,例如中國的陶瓷(China),就是一個明顯可見的例子。大約在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時,正是英國帝國主義和殖民版圖拓展的顛峰,也是一些階級流動的年代,許多沒落貴族的收藏淪為市場上的珍奇,新興的資產階級由於嚮往貴族文化,經常透過買賣、收藏古董打入以往專屬於貴族的古董文化圈。

旅行的過程中,我最喜歡的事就是逛當地的市集,特別是古董市集,因為這通常是瞭解一個地方特色--無論是飲食或者衣著文化--最好的方式,逛這種市集就像在探險一樣,隨時都有挖到寶的可能。在倫敦,到處都是古董市集,有幾個特別有名的:


Vintage Markets in London

Brick Lane, Spitalfield Market, Portobello Market, and Liverpool Station
我最愛的古董市集,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天堂。這一區大約有五到六個不同的市集,每個市集裡面不僅有古董市場、二手服飾店、二手唱片市場、創意市集,也有還不錯的食物攤販,可以說是倫敦最受年輕人歡迎的市集,到處充滿了穿著有型的年輕男女,也有很多人帶著自己的東西、拿塊布就在巷弄裡擺攤賣。其中最有名的應該就是Brick Lane,據說名模Kate Moss也很愛,她身上的行頭許多都是在這邊買的。

Camden Town
我以前住的地方,是個充滿龐克風格的市集。這一區同樣是個許多市集的集中地,跟其他倫敦市集最主要的差別就是這邊是個龐克聚集地,所以常常可以見到打扮誇張的龐克族們,頂著囂張的髮型、穿著卯丁皮夾克,女生有nana風格的龐克澎澎裙和高死人不償命的黑色綁帶靴,這就是Camden。特別推薦許多不錯的販賣皮件的店,我曾在這邊買了一個品質非常好的皮革制messenger shoulder bag。

Angel and Islington
最近新發現的地方,這區主要是一個shopping mall,有各式各樣的商店,附近有一個小型的古董市場,小雖小,但頗有風格,古董的東西大至家具大至鐘錶、珠寶都有,也有許多二手衣物攤位,算是小而美,逛起來很舒適的地方。

Greenwich
格林威治是著名的觀光區,這裡也有個綜合型的市場,食物攤、古董攤、商店混合其中,但據我觀察年齡層偏高,上次我去逛古董的時候,都是阿伯阿婆在顧攤。(所以旁邊還有賣花花草草的也不意外了)

Notting Hill
因為電影「新娘百分百」而廣為人知的市集,以古董著稱,跟其他地方比較起來,算是比較正統的古董買賣市場,像是古書、古地圖、十七十八世紀的軍裝等,我都曾經在這邊看過,附近是高級住宅區,有許多複合式的餐飲店、風格咖啡廳、高檔的精品服飾店,加上風景宜人,也是個逛起來很舒適的地方。


其他找尋二手衣物的地方,首推Charity Shop,英國有許多慈善商店,例如 British Heart, Cancer Research Centre, Oxfam等等,是透過收集人家不要的衣物、書籍、DVD甚至是家具、家電等,整理過後販賣,將所得用於慈善,雖然這邊賣的不見的是品質好的東西,但偶爾也可以發現相當不錯又適合自己的衣服,是一個可以挖寶又可以做善事的地方。

Saturday 24 October 2009

歷史與英國

對我來說,選擇一個國家去觀光旅遊的種類只有兩種:文化歷史或者自然景觀。英國觀光的賣點無庸置疑就是他的歷史。雖然我曾經聽過我捷克的朋友不以為然的談起英國人和倫敦「短短的歷史」:

「我問你,英國的這些建築大概多少年的歷史?」

「嗯......(由於是歷史系的所以被問到這個有些緊張)路上看到的這些大多是十八世紀十九世紀維多利亞時代的建築吧,所以,應該一兩百年。」

「一兩百年有什麼了不起!我告訴你,我們布拉格的建築隨隨便便都一兩千年歷史!」

雖然我從來沒有去過捷克,以上的對話都在酒吧發生(兩個人手上各拿了一杯啤酒),我實在不敢保證他說這些話的可信度有多高,但是,有件事倒是無庸置疑的,英國人對自己的歷史相當引以為傲,非常重視,這一點無論是英國的哪一個角落都相當明顯可見,外國人也察覺的到(雖然到不見得認同)。

在英國旅行,從牛津到劍橋,從女王皇家住的地方(溫莎堡)到莎士比亞住的地方(Stratford-Upon-Avon),從倫敦到約克再到愛丁堡,每一個城市、每一個小鎮、每一個地方博物館都努力的告訴旅人:「我們是這麼走過來的,這就是我們的歷史!」

如果舉個例子作比較,西雅圖、舊金山或者夏威夷,每一個我曾停留過的城市都從未給我這種第一印象。換言之,這些城市對我來說,有某些文化的(culture)現象(咖啡的文化、海洋的文化一類的),卻難以體驗到文明的特質(civilisation)。

當我還在台灣時,那個不希望我一畢業就出國念碩士的教授最後淡淡的提到:「既然決定去英國,就好好觀察這個國家的文明吧。」

於是乎不僅僅是旅行,我想我在這一年中生活的許多細節都體驗到這個國家的人和其他國家(比較對象:美國與台灣)的不同。在英國,每一年的不同時節都有許多的「紀念」活動,紀念一次大戰結束50週年、紀念達爾文誕辰250週年、紀念韓德爾逝世250週年(他其實是個德國人),甚至是紀念英國喜劇Blackadder播出20週年,前陣子我還看到BBC請了專家討論愛情文藝片「當哈利遇上莎莉」(When Harry Met Sally ,是個美國片),因為「真難想像已經十年了」(媒體用詞)。

換言之,他們保存的歷史不僅僅是上層歷史(偉人的歷史、重要的建築等),也包括下層歷史(大眾文化、庶民生活)。雖然很多人看到的英國人大致是「說話很難懂、工作沒效率、東西超難吃」,但是我看到的英國文化中那麼寶貝與歷史有關的一切,我覺得這個事實更深層地說明了有著輝煌過去的英國,也隱約可以預見英國在世界文明中的角色。

這麼說當然很含糊,簡單來講,這種感觸也可以說是身為一個外國仰慕者的心聲。畢竟,身為一個學歷史的,我希望所有的人,包括台灣,都可以重視過去,倒不是說我提倡發揚光大台灣史,而是透過對歷史的重視把視野擴展到人類,不要只侷限在一個小島上。英國人重視歷史不是要告訴人們自己有多偉大(或者曾經多偉大),而是知道自己的過去還有在這個世界文明裡的角色。

我覺得這是一種態度,保存只是一個過程,重點在於重新審視歷史。只有透過不斷的重新思考過去,在面對未來的的時候,所踏出的腳步才會穩健而有信心。

Wednesday 21 October 2009

我回來了

I 'm back.

如果不是朋友提醒我,我的網誌已經有整整四個月沒有更新,我很有可能會繼續消極下去,每天都把時間浪費在思考接著要做什麼這件事情上面。

六月到九月中的時間我都專心在寫論文,是一段苦悶但是回想起來卻異常充實的日子。



在寫出上面那段文字的兩秒鐘過後,我發楞了好一會兒。沒想到我還真的用一句話把這些苦日子給帶過去了,揮一揮衣袖,一片雲彩也不留。

寫碩士論文的日子回想起來苦悶又無趣,但是沒有想到一切都結束之後,我在倫敦的日子像「行屍走肉」又更接近了一步。

九月底我去了蘇格蘭、約克和劍橋一趟,這大概是比較有趣的安排,暫時脫離了四個月的宅女生活,幸好那個時候趁著National Express火車票特價,加上寫論文寫到有些抑鬱寡歡,安排旅行這種事情確實能夠使苦悶的生活展露生機,「對,活著還是有很多好事的。」(我想公務員上班族澳門代表李靜瑩同學應該不能同意我更多了。)

照片是愛丁堡地方圖書館大門的字,Let There Be Light,摘自聖經,講出了人之所以為人的道理,是我非常喜歡的一句話。

一個人旅行的好處就是可以認識新朋友,除了可以天南地北(如果說討論彼此的文化差異,瑞士、德國、美國、台灣,那這個詞一點都不誇張)的聊天之外,偶爾還有可能遇到有趣的旅伴。

十月的計畫是:找工作、在National Archive當志工實習、寫proposal,這些事情都讓我看起來很忙得樣子,事實上在旅行結束之後,理論上「休息過後就該好好開始認真」,但我卻著實荒廢了好一陣子,然後看著朋友們多少有些計畫(像是訂了回台灣的機票、準備考公費、忙很酷的實習),又開始徬徨焦慮。

不過,我想是時候回來了,重新(?)做個積極向上的有為青年。雖然在人生即將過四分之一的狀態之下依然難以宣稱我有所成就(像是經濟獨立之類的),未來的一兩年也許不會過的很酷(像是有很棒的internship、找到像樣的工作,或者有PhD的title),but on my way there.

Friday 31 July 2009

回家

我一直很想很想回家。

六月前後,課程結束後,身邊陸陸續續有許多朋友回家,有的回去一兩個禮拜再回來,有的回去就好一陣子不會再見面了。回德國、回美國、回希臘、回台灣。

打了四五六次的「回」,瞬間覺得這個字很妙。以前歷史學裡面的小學(文字學)我早已忘光了,現在看到的這個字,憑著直覺,看到了兩個門,好像要踏入一個、再一個的門,才到的了你想要回到的地方,家。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號的凌晨,我來到倫敦一年又三天。

我現在還可以想像那個時候人在桃園機場飛機上的心情,沒有即將離鄉背井的感傷,因為一切都很匆忙:匆匆忙忙的暑修、考試、拿畢業學分、匆匆忙忙的搬家、匆匆忙忙的打包行李。老媽那個時候說她不想去送機,怕哭,最後她還是去了,全家沒有掉半滴眼淚,因為太匆忙,因為我這傢伙讓一切都太匆忙的關係。

匆匆忙忙混亂慌張地掩蓋掉一切可能瞬間決堤的情緒。

所以就這樣過了一年了,混亂慌張的一年。



我很想家。老爸老媽弟弟妹妹。
我想我的朋友們。

特別是這個夏天。台北悶熱的午後、颱風時冷清的公車道、下大雨的椰林大道。菊島的大太陽和只有我們的海灘、陰鬱的宜蘭、丟飛盤的草地。

Thursday 30 July 2009

It's just another ordinary day

這週狀況很不錯。

每次和住我對面的韓國flatemate, Jin打招呼,'How are you doing?'她都會認真的想很久,然後做出一個招牌皺眉深鎖的表情回答我'Not good, I'm tired.'

我覺得她認真回答我的樣子真的很可愛。

Emilie Mover, Ordinary Day

其實每個跟我們一樣在拼論文的人應該都想這麼回答吧,但是像這樣認真的表情倒是不多見。對於這種每天來個一兩次(如果遇到同學或flatemate),我自己就屬於那種很一般一般沒有什麼創意的回答。

"Good, Good."


連來個兩次好。可見我有多麼不好。

我猜我在講這句話的時候眼睛應該是不由自主的向右上方飄(不誠實的表現)。我也不是想敷衍大家,只是我想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心情,給一個「啊呀你也不是不知道事情就是這個樣子」的表情總是比一副苦瓜臉來的好。這大概是我的一點點莫名其妙的對應法則。因為我知道下一句通常是這樣:

"How's your dissertation going?"

寫論文真的很累,最煩人的是整整忙了一個月,但是其實還不算真正開始寫。我有些同學趁著「還有兩三個月」的時候,在七月中好好的度假,到處遊玩;我進度一向慢,沒有辦法跟他們一樣「撩落去」出去玩,所以乖乖的待在倫敦圖書館裡,用我自己的節奏(其實就是龜速)慢慢前進。過了一個月之後大家見了面聊天,我壓力一樣大,他們壓力也很大(剛剛玩回來就得面對現實的壓力),這時候我就會當個好人告訴他們,「來來看我的進度,你們安啦」。


也沒辦法,我就是慢。

不過,在經歷了一整個月二手資料像是論文期刊和書籍的整理之後,這週終於,終於進入一手資料的階段了,雖然知道我們班有人(可惡的劍橋男一號)早在六月就把所有的資料找好了,七月就聽說他已經把論文寫完的風聲(其實班上沒有人跟他熟,但是這種事就是傳很快),不過,我還是得保持我的節奏。


繼續慢速前進。

P.S.對風景照片有些膩了,我很想拍一些有感覺的照片,但是我的腦袋裡似乎沒有多少容量可以裝的下,不妙。

Monday 27 July 2009

The gig in July, Emmy the Great


這個團以女生主唱Emmy the Great為中心,大小不一,第一次現場聽到她是在Brighton的Great Escape,馬上就喜歡上她了。她的聲音很輕,像是一隻小鳥一樣跳躍在音符上,這一次在Southbank Centre演唱時的團就比上次的還大的多,除了她以外還包括鼓手、鋼琴手、貝斯手兩人(其中一個是她老公,另一個身兼風琴手和小提琴手),還有兩個合音天使(這個很強,我很少在其他團看過)。我喜歡她還有另一個原因,她的歌詞很妙。

特別推薦Paper Trial和First Love:




Sunday 26 July 2009

The gig in June, Slow Club

These are the two gigs that I went in June and July. I'm still supprised how music refresh my mind with its joyful rhythm and often with its passionate ruckus.

算是少見的一男一女的兩人組合(girl-boy duo),男生負責電吉他,女生是鼓手,兩人合唱。我覺得這個團的曲風很可愛,節奏很強烈(讓我也想要去學鼓),特別推薦Me and You:



Mat Kearney Breathe in Breathe out


Mat Kearney Breathe in Breathe out


非常具有情緒渲染力的一首歌。我聽的前兩次沒有辦法停止掉眼淚。



Breathe in, breathe out
Tell me all of your doubts
Everybody bleeds this way, just the same
Breathe in, breathe out
Move on and break down
If everyone goes away, I will stay
We push and pull
And I fall down sometimes
And I’m not letting go
You hold the other line
Cause there is a light in your eyes, in your eyes

Hold on, hold tight
If I’m out of your sight
And everything keeps moving on, moving on
Hold on, hold tight
Make it through another night
In every day there comes a song with the dawn
We push and pull
And I fall down sometimes
And I’m not letting go
You hold the other line
Cause there is a light in your eyes, in your eyes
There is a light in your eyes, in your eyes

Breathe in and breathe out Breathe in and breathe out
Breathe in and breathe out Breathe in and breathe out

Look left, look right
To the moon and the night
Everything under the stars is in your arms

Cause there is a light in your eyes, in your eyes
There is a light in your eyes, in your eyes
There is a light in your eyes, in your eyes

這首歌,我聽到的一種過生活的韻律,對於生命的無奈和無助,但是這麼看似平常的生活節奏中,有一種力量讓人繼續活下去,就是我們所愛的人的存在。在他/她的眼裡,總有一道光,讚美生命的一道光芒,像陽光,像氧氣一樣的存在,於是我們繼續努力的活下去,用每一口氣感受生命。

但事實是,不是每個人都幸運地感受到那道光,呼吸到那新鮮的氧氣。
祝福我身邊的每一個人都能夠如此幸運。

旅行記事 Stratford-upon-Avon

鼎鼎大名的莎翁故鄉,Stratford-upon-Avon,在離倫敦約兩個小時半的車程的一個小鎮上,滿滿的都是觀光客。我記得那趟火車之旅並沒有很愉快,因為有個很聒噪的韓國男人一路上都在講話,每一次停站我都在等他下車,很衰的是他還真的講了兩個小時半,跟我一起在Stratford-upon-Avon下車。

幸好其他部分還算頗為清幽。雖然觀光客多了點,某些著名的景點擠了些,不過老實說,作為一趟散心的旅行,Stratford-upon-Avon真的是不錯的地方。

老實說,我去Stradfort-upon-Avon只是去散散心,倒不是去朝拜莎翁,雖然它是Shakespeare的出生地,他生命中最精華的部分其實都在倫敦,所以這一趟我並不特別期待能夠感受到他創作的背景或者靈感的來源,我只是跟著旅遊書上面的點到處晃晃,體驗一下英國人靠歷史賺錢的功力,順便練習攝影。

不過我是真的很喜歡Shakespeare的作品,特別是曾經細讀的那幾部,像是King Lear, Winter's tale, Richard III等,印象中曾經修過三門英國文學的課,都有Shakespeare的作品,其中一門還是莎劇選讀。他的作品有種奇妙的吸引力,他的語言雖然算是中世紀的英文,但就連我這種外行人都能夠感受到他語言的力量。

特別推薦Stephen Greenbaltt, Will in the World,我非常喜歡的一本書,我想是一本瞭解Shakespeare作品和神秘的一生的好書,Greenblatt研究的方法融合了文學批評和史學研究取向,使的這一本透過歷史認識莎翁的出充滿了趣味和啟發性。想當年我還上網查了Greenblatt在那個學校教書,心想乾脆跟了他去做研究。

回到Stratford-upon-Avon這個地方,我用12鎊買了去五個跟莎翁有關的景點的票,我去了四個,Shakespeare's Birthday place, Nash's House, Hall's Croft, Ann Hathway's Cottage, 其中真正跟Shakespeare直接相關的其實只有他的出生地和他老婆Ann的娘家,剩下的都是大家硬湊的,像是Hall's Croft其實是Shakepeare女兒和女婿住的地方, Nash's House則是Shakespeare的孫女和孫女婿住的地方,但是Shakespeare實在是太有吸引力(吸金力),所以他的fans們所募的款早早成立了一個基金會管理這些景點,所以甚至就「觀光景點」這方面來講,這些地方也算小有歷史,因為英國的觀光業有多發達從在Shakespeare家牆上的十八世紀、十九世紀名人簽名到此一遊就可見一斑。

攝影練習簿--Trafalgar Square and National Gallery


心得

很難細說最近的心情。
這是River Avon,在Shakespeare的家鄉Stratford-upon-Avon所拍攝。

每天每天過日子,起床,摸魚,搭公車,到大英圖書館,找個locker把東西鎖進去,到櫃臺拿書,看書,寫摘要,讀書,下午三四點吃個便當順便觀察觀光客,搭公車回家,回家的路上去costcutter買牛奶麵包,晚上隨便吃,鬼混,睡覺。週末什麼事也不做,就當作休息。

老實說那偶爾幾次和朋友出去走走的日子,還有一個週日自己搭火車去旅行的那次,還算是有建設性,剩下的大部分都溶在焦慮裡面,跟連續吃了四天的咖哩便當一樣令人做噁。

對我來說比較容易的事情大概就是什麼時情也不做誰也不聯絡的廢個好幾個禮拜,老老實實的閉關,卻沒有什麼紮紮實實的生產。

我記得第一個學期有天上我老闆Ian的課,他說他那個週末閒著也是閒著就把Burke的東西又看了一遍,覺得每次看都有些新意。我唯一的想法是,「哇,我什麼時候才會到他那個境界,把看嚴肅的書當週末的娛樂一樣搞。」

像他們那樣,研究就是人生,並不只是工作而已,對我這種死學生來說,研究就是工作,累死人不償命的工作,好不容易從中找到一點點有價值的東西,卻又很容易的被剩下瑣碎枯燥無味的細節所困擾,然後又陷入循環焦躁。

和我一樣困在論文焦慮裡的朋友們,大概跟我一樣得出一個結論,研究真的是頗為孤獨的事。不過我想它同時也是個很虛榮的選擇,我們都是有意識的選擇了這種不被人瞭解的孤獨和虛榮,並且自以為是的活在那個小小世界中。

Tuesday 2 June 2009

交完最後一份作業之後,我放了整整一個禮拜的假。

最後一份作業耶,有一種很不真切的感覺。這種詭異的感覺在第二個學期末所有課程都結束後也出現過,不過這感覺還是很快的就被接著的四個忙碌寫作業的感覺所淹沒掉。

這次不一樣,只剩下一份論文了。

忽然之間我覺得應該來好好回顧一下這半年多的時間我到底做了些什麼。
不知道要放什麼圖片就乾脆放個學校的校徽一類的。

第一個和第二個學期我各修了三門課,每個學期各一門必修和兩門選修,必修課是Advanced Skills for Historians(簡稱ASH)和Historical Methods,一聽就知道有多無聊,但是我是好孩子,從來沒有缺過課(開玩笑學費這麼貴就算無聊,翹課真的很浪費)。上學期的那門ASH是大家都有共識的無聊課,雖然系上頗為認真的希望這門共同課程能夠給大家一些實質的幫助,但是這門課每次都有兩位老師授課,將近五十位學生,光是要求學生能夠跟老師互動就非常的難,再加上這門課裡的學生有些是從early modern有些是modern課程的學生,要是遇到不是自己programme的內容,經常興趣缺缺。另外一點是,一門光講研究歷史「方法」的課,本來就容易有枯燥乏味難以引發學生興趣的問題,

第二個學期的共同課狀況就好很多,首先是學生人數縮減為25人左右,大概就是今年Modern History的全部學生,上課的老師也是都是同Programme的教授,地點是系辦風景超好的八樓教室,大家圍著圓桌聽老師上課,互動和發言也踴躍多了。再者,授課的內容比較偏向討論空間比較大的方法論和歷史學家,特別是歷史學家這個部份讓我每一堂課上的頗為開心,收穫頗多。

第一個學期的另外兩門課分別是Political Thoughts in Atlantic Britain和A Second Confessional Age? Religion and Society。第二個學期延續了上學期那門Religion and Society的選修,另一門是English Exceptions。

能夠在King's念歷史,遇到一群好老師和好同學,我覺得很幸運。

總結得有點草率,但是關於這一年的生活,我的腦袋實在像是要爆炸一樣擠了太多可以用未來的好幾十年去慢慢咀嚼消化反雛的東西。

Thursday 21 May 2009

Jeremy Warmsley, If He Breaks Your Heart




不負責中文翻譯版
If he breaks your heart
I will break his legs
If he takes the piss
I will break his face
If he fucks it up
I will kill him stone cold dead
If he breaks your heart
Will I stand a chance?
If he hangs around
Like an awful smell
I will have some words
I will keep you safe
If he never gets the message
Written loud and clear
I will write it down
If he breaks your heart
Will I stand a chance?
If he treats you right
I will be his friend
I will never sing
This song out loud
If he breaks your heart
I will break his legs
If he breaks your heart
I will break his face
If he breaks your heart
I will end him
I If he breaks your heart
I still won't stand a chance

如果他敢讓妳心碎
我就打斷他的腿
如果他敢隨便敷衍你
我就揍他
如果他搞砸了
我就徹底幹掉他
如果他讓妳心碎
那我有機會嗎?

如果他跟臭味一樣
揮之不去
我會跟他好好聊一聊
我會罩你
如果他永遠不瞭
即使寫得清清楚楚
我會跟他講明白
我會教訓他一頓
如果他讓妳心碎
那我還有機會嗎?
如果他對你還不錯
我會當他的朋友
我就再也不會唱這首歌
再也不大聲唱這首歌
如果他敢讓妳心碎
我就打斷他的腿
如果他敢讓妳心碎
我就揍他
如果他敢讓妳心碎
我就作了他
如果他讓妳心碎
我還是沒有機會


這是我最近很喜歡的一首歌,雖然他的歌詞非常的白話,但我還是硬是把它翻成中文,大概是這其中有一點趣味。
This is my favourite song recently. I realise that the lyric is quite strightforward, yet I can't help but translate it into Chinese. I like the way he present the song. He's sad and helpless about the relationships with the girl but there's nothing he can do about it. He waits and sings and hopes all the same.

Wednesday 20 May 2009

經典台語電影回顧

經典哪。


讓我想起 當年的電影節、蚊子電影院,還有歷史週的那些座談會。


Tuesday 19 May 2009

麥仔煎

我從來不知道這個東西做麥仔煎,也沒有印象上次吃這個是什麼時候了,但是看到食譜之後就很想要自己動手做。因為這種簡單的麵粉餅類有一種台灣味,一種讓我很想念的味道。

今天又是整天念不下書寫不出一個字,所以心一橫乾脆把時間拿來養病(真的是懶散的好藉口)、做東西吃,順便在幾個像是University jobs之類的網站上找工作,寫履歷。喔學科學稿實驗的真的好多工作可以找,我想要找個歷史系所研究助理的工作都找不到,只有教授和講師的職缺,那得等個十年才有我的份吧。真是前途茫茫。


食譜來源:小小米桶的寫食廚房(裡面的材料和每個步驟都有詳細的介紹和圖片,以下是懶人版本的食譜)

材料:Self-raising麵粉一些(自發粉,中筋麵粉加上泡打粉),雞蛋一顆,白糖,蜂蜜,沙拉油,砂糖(我沒有黑糖或紅糖,只好用砂糖頂替,味道應該會差很多),芝麻

做法:先將黑白芝麻炒香放涼之後裝進袋子裡隨意壓碎放一邊,先打把一些白糖、蜂蜜和蛋打散再加入篩過的麵粉,一兩匙的沙拉油和水攪拌成糊狀,放進小火預熱好的平底鍋裡,過一陣子他會膨脹冒泡,這時候在表面灑上砂糖,再鋪上芝麻,再過一下下就可以對折了



我不知道第一次做算不算成功,因為餅皮是黑色的,但是芝麻的香味還是讓我很開心的把它全部吃光光。第二次火侯控制得比較好,所以煎出來的餅皮是漂亮的褐色,雖然因為放了太多砂糖而甜的要命,我還是很開心的把它吃光光了。

真的有種古早味啊。

Saturday 16 May 2009

Great Escape to Brighton




這大概是我活了四分之一個世紀的人生中少數幾件瘋狂的事之一。

週四下午五點Andreas老大、Elisa和我三個人從倫敦Victoria車站搭巴士前往Brighton,根搭火車提早到的Louise會合,參加當地的音樂盛事--Great Escape。預計週五凌晨五點回倫敦。
這是一個為期三天的活動,我們買的是第一天的票,票價大概25鎊,可以換一個螢光綠手環,想看幾場就看幾場演奏。主要的場地就散布在Brighton裡的各個pub,從傍晚六點到凌晨兩點同一個時段之內會有多個樂團在將近三十個不同的pub裡表演,所以我們得看好時間地點,跑Bar。

           
人果然要趁著年輕的時候多做一點瘋狂的事情啊,要不然再過個幾年就沒有那個體力和衝勁了。

最瘋狂的還是Andreas老大了。他下午考完法文,為了趕巴士提早交卷,接著就直接衝到Victoria車站,隔天回到倫敦之後半夜搭車去日內瓦,進行長達一整個禮拜的自行車+搭便車之旅,目的地是法國里昂,回到倫敦之後,他得在三天半之內交出一篇essay。瘋子一個。
在十二個小時內,我們看了四場五場的小型演唱會,包括Emmy the Great, Evan Dando, Amazing Baby, Maccabees等等(似乎還有一兩個我不記得名字的團,反正他們太吵了我也不喜歡),我本來非常期待可以看到我喜歡的The Leisure Society,但是他們演唱的地方太神祕了,我們迷路的整整半個小時所以最後只好放棄,我的德國同胞們忍不住抱怨「要是在德國啊,地圖一定會比較清楚,一定會有正確的地址」,因為主辦單位的疏忽,所以我們不少時間確實是花在找吧上面。
其中我特別喜歡女生主唱的Emmy the Great,她的音樂非常動聽,沒有看到The Leisure Society我有點失望;Evan Dando則是Andreas從高中喜歡到現在的偶像,所以他看到本人的時候整個非常激動;我們看的最後一個是Maccabees,場子很大,燈光音樂效果也特別好,是Louise的愛團,她特別喜歡裡面某個男生,後來在半夜的after party一直偷偷看人家,但是看到他旁邊有個女生就心碎了。

我發現英國人真的頗為冷靜,絕大部分的場子裡,即使是重度搖滾的音樂之下,也不見得每個人都會跟著搖頭,大多數的人都是拿著啤酒靜靜的聽,只有少數的人會使勁的跟著音樂搖擺,不過我想也許這是夜晚時間和酒精濃度的問題,因為我們聽最後一場Maccabees時,半夜一點半,啤酒喝了三四杯以上,現場氣氛整個嗨了起來,不少人從頭到尾跟著唱。

後來的三個小時我們起先在外面遊蕩,Brighton有一片礫石沙灘,沒地方去我們只好在海邊吹冷風,後來才躲進主辦單位的旅館裡面休息。

在台灣的時候我從來沒有想過參加類似春天吶喊或者福隆音樂祭之類的活動,沒想到居然在這邊一時興起跟著去了Brighton,也沒想到跟著音樂搖擺可以這麼輕鬆自在。我想音樂作為一種語言,某種程度而言確實減少了一些文化之間的差異。

啊。青春,還有音樂會一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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