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30 October 2009

Crossway

現在王大貢應該在往台北的飛機上吧。

我還真希望我也可以這樣帥氣的飛回台灣,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最近的腦袋和心情都很複雜,沒辦法,論文結束之後很難再回到腦袋裡只放了一件事食不知味的生活。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找工作,什麼樣性質的工作未知、工作期限多長未知、在台灣還是倫敦未知,所以要不要花錢申請工作簽證未知、買機票回台灣得買單呈票還是買來回未知、什麼時候開始幫房東找下一個房客未知。

生活就在出現一線希望和失落之間過度。偶爾好像理出了一點頭緒,然後很快的又發現事情更複雜了。

變複雜的原因只有一個:在找工作的過程中我對現階段尋找的工作內容越來越沒有成見,但奇妙的是我對未來的野心卻越來越大。

剛開始找工作的時候我看的是學術工作網(jobs.ac.uk),而且專門找圖書館員的工作,收到了幾個拒絕之後開始把範圍擴大,投了幾家大學的student service,履歷也越寫越臉不紅氣不喘,每當遇到一份新的工作都用「我覺得自己超級適合這個工作」的自我催眠方式去寫履歷。

網路上找到在百貨公司、零售業的缺額我也曾經嘗試過,然後兩天前我開始考慮要不要接下一個babysitting的工作,小朋友只有21個月大。

因為是個gap year,這個填充期間突然變的有無限可能。然後我明年的學習計畫也跟著有了很多可能。我開始想,也許在還搞不清楚自己真正的研究興趣的狀況下,莽撞地申請博士班不是個最好的方式。我想要再念一個碩士,我想要申請歐盟Erasmus的獎學金,因此得學好法文才行,但同時也得準備博士想要研究的東西,這下子我也得兼顧proposal的生產。

一時之間,我發現原來這一段長假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這就是人生啊。

照片是劍橋大學附近的一片草地,那個時候天色已經逐漸變暗,有些涼意,草地上有騎著腳踏車的學生,正在練習的足球隊,明明沒有太陽還是躺著曬的慵懶人們,嬉鬧孩子。

我非常嚮往的學生生活。

Sunday 25 October 2009

Vintage and History

Vintage這個字若要翻成中文的話,大概是「精品」的意思,源自於葡萄酒文化中葡萄收穫的時候、葡萄酒生產的年份,紅酒行家們在用vintage一詞時,通常指的是某一個紅酒品質特別好的年份,衍生出「品質最好的」、「高檔」等意思,在英國、歐洲時尚文化裡,主要有兩層次:第一種指的單純的精品,但更重要的是帶有「古董」、「古著」的成分,所以,Vintage作為形容詞可以是「古董」的(通常也會是二手的),作為名詞不僅僅指的是某件「高品質、古董」的單品,更可以概稱一種穿衣服的風格(以日文來說,就是「古著」)。

二手衣物的買賣在台灣還不普遍,頂多偶爾在台北某些創意市集和師大附近等地可以找到二手商店,所以也很難有「古著文化」。在日本和歐美相對普遍,對古著時尚的接受度也比台灣高,主要的原因還是跟經濟發展程度有關。

事實上並不能說台灣對二手衣物的接受度不高。印象中我自己從小(出生)到大(國中)的衣服都是「撿別人家的」,所以某些衣服在同年齡層的親戚小朋友之中流動是常有的事,小時候也經常聽長輩說,不能夠一出生就穿好的、用好的,「撿別人家的」來用,才會有福氣。所以不只是衣服,通常嬰兒床、娃娃車、學步機,全部都是「撿來的」。

穿「二手的」、「撿來的」東西,怎麼會是時尚?怎麼可能跟的上潮流?因此,所謂的「復古」風格經常不是真的把爸媽、阿公阿媽的東西拿來穿,而是去買市面上可見的那些打著「復古」招牌的潮流單品。

這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往往起因於台灣的經濟發展相對慢這一點。我們的爸爸媽媽那一輩是苦過來的,他們還是活在必須為「吃的飽」這件事煩惱的年代,至於「穿的好」這件事,對大多數的人來說意義並不是非常重大,買衣服也未必講究品質。因此,一方面即使他們試圖將「惜福」的觀念透過「撿別人家的」衣物灌輸給他們的小孩,事實上他們還是希望小孩子可以過的比他們好的生活,買新的東西。另一方面,由於這一代才開始了不愁吃穿而重視生活品質的日子,所以當我們這一輩在追求流行的過程中,經常先入為主的將上一代的風格、穿衣觀念排除在外。

日本在古著文化的發展這一方面來看,明顯可見經濟發展的影響。日本戰後有過一段豐衣足食的日子,一直到泡沫經濟以前當時的年輕人都有能力購買品質良好的衣物,因此這一個時期累積了大量品質良好、追隨歐美潮流的服飾,這對古著文化來說是個必要的基礎,亞洲金融危機過後的日本年輕人想要跟著歐美剛興起的「復古潮流」時,有很好的選擇,進而發展出相當具有日本特色的古著文化。

相較之下,古董文化在英國與歐洲是一個相當悠久的傳統,從大航海時代歐洲商人開拓商業版圖以來,「搜奇」就成了某些階層(商人與貴族)的嗜好,例如中國的陶瓷(China),就是一個明顯可見的例子。大約在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時,正是英國帝國主義和殖民版圖拓展的顛峰,也是一些階級流動的年代,許多沒落貴族的收藏淪為市場上的珍奇,新興的資產階級由於嚮往貴族文化,經常透過買賣、收藏古董打入以往專屬於貴族的古董文化圈。

旅行的過程中,我最喜歡的事就是逛當地的市集,特別是古董市集,因為這通常是瞭解一個地方特色--無論是飲食或者衣著文化--最好的方式,逛這種市集就像在探險一樣,隨時都有挖到寶的可能。在倫敦,到處都是古董市集,有幾個特別有名的:


Vintage Markets in London

Brick Lane, Spitalfield Market, Portobello Market, and Liverpool Station
我最愛的古董市集,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天堂。這一區大約有五到六個不同的市集,每個市集裡面不僅有古董市場、二手服飾店、二手唱片市場、創意市集,也有還不錯的食物攤販,可以說是倫敦最受年輕人歡迎的市集,到處充滿了穿著有型的年輕男女,也有很多人帶著自己的東西、拿塊布就在巷弄裡擺攤賣。其中最有名的應該就是Brick Lane,據說名模Kate Moss也很愛,她身上的行頭許多都是在這邊買的。

Camden Town
我以前住的地方,是個充滿龐克風格的市集。這一區同樣是個許多市集的集中地,跟其他倫敦市集最主要的差別就是這邊是個龐克聚集地,所以常常可以見到打扮誇張的龐克族們,頂著囂張的髮型、穿著卯丁皮夾克,女生有nana風格的龐克澎澎裙和高死人不償命的黑色綁帶靴,這就是Camden。特別推薦許多不錯的販賣皮件的店,我曾在這邊買了一個品質非常好的皮革制messenger shoulder bag。

Angel and Islington
最近新發現的地方,這區主要是一個shopping mall,有各式各樣的商店,附近有一個小型的古董市場,小雖小,但頗有風格,古董的東西大至家具大至鐘錶、珠寶都有,也有許多二手衣物攤位,算是小而美,逛起來很舒適的地方。

Greenwich
格林威治是著名的觀光區,這裡也有個綜合型的市場,食物攤、古董攤、商店混合其中,但據我觀察年齡層偏高,上次我去逛古董的時候,都是阿伯阿婆在顧攤。(所以旁邊還有賣花花草草的也不意外了)

Notting Hill
因為電影「新娘百分百」而廣為人知的市集,以古董著稱,跟其他地方比較起來,算是比較正統的古董買賣市場,像是古書、古地圖、十七十八世紀的軍裝等,我都曾經在這邊看過,附近是高級住宅區,有許多複合式的餐飲店、風格咖啡廳、高檔的精品服飾店,加上風景宜人,也是個逛起來很舒適的地方。


其他找尋二手衣物的地方,首推Charity Shop,英國有許多慈善商店,例如 British Heart, Cancer Research Centre, Oxfam等等,是透過收集人家不要的衣物、書籍、DVD甚至是家具、家電等,整理過後販賣,將所得用於慈善,雖然這邊賣的不見的是品質好的東西,但偶爾也可以發現相當不錯又適合自己的衣服,是一個可以挖寶又可以做善事的地方。

Saturday 24 October 2009

歷史與英國

對我來說,選擇一個國家去觀光旅遊的種類只有兩種:文化歷史或者自然景觀。英國觀光的賣點無庸置疑就是他的歷史。雖然我曾經聽過我捷克的朋友不以為然的談起英國人和倫敦「短短的歷史」:

「我問你,英國的這些建築大概多少年的歷史?」

「嗯......(由於是歷史系的所以被問到這個有些緊張)路上看到的這些大多是十八世紀十九世紀維多利亞時代的建築吧,所以,應該一兩百年。」

「一兩百年有什麼了不起!我告訴你,我們布拉格的建築隨隨便便都一兩千年歷史!」

雖然我從來沒有去過捷克,以上的對話都在酒吧發生(兩個人手上各拿了一杯啤酒),我實在不敢保證他說這些話的可信度有多高,但是,有件事倒是無庸置疑的,英國人對自己的歷史相當引以為傲,非常重視,這一點無論是英國的哪一個角落都相當明顯可見,外國人也察覺的到(雖然到不見得認同)。

在英國旅行,從牛津到劍橋,從女王皇家住的地方(溫莎堡)到莎士比亞住的地方(Stratford-Upon-Avon),從倫敦到約克再到愛丁堡,每一個城市、每一個小鎮、每一個地方博物館都努力的告訴旅人:「我們是這麼走過來的,這就是我們的歷史!」

如果舉個例子作比較,西雅圖、舊金山或者夏威夷,每一個我曾停留過的城市都從未給我這種第一印象。換言之,這些城市對我來說,有某些文化的(culture)現象(咖啡的文化、海洋的文化一類的),卻難以體驗到文明的特質(civilisation)。

當我還在台灣時,那個不希望我一畢業就出國念碩士的教授最後淡淡的提到:「既然決定去英國,就好好觀察這個國家的文明吧。」

於是乎不僅僅是旅行,我想我在這一年中生活的許多細節都體驗到這個國家的人和其他國家(比較對象:美國與台灣)的不同。在英國,每一年的不同時節都有許多的「紀念」活動,紀念一次大戰結束50週年、紀念達爾文誕辰250週年、紀念韓德爾逝世250週年(他其實是個德國人),甚至是紀念英國喜劇Blackadder播出20週年,前陣子我還看到BBC請了專家討論愛情文藝片「當哈利遇上莎莉」(When Harry Met Sally ,是個美國片),因為「真難想像已經十年了」(媒體用詞)。

換言之,他們保存的歷史不僅僅是上層歷史(偉人的歷史、重要的建築等),也包括下層歷史(大眾文化、庶民生活)。雖然很多人看到的英國人大致是「說話很難懂、工作沒效率、東西超難吃」,但是我看到的英國文化中那麼寶貝與歷史有關的一切,我覺得這個事實更深層地說明了有著輝煌過去的英國,也隱約可以預見英國在世界文明中的角色。

這麼說當然很含糊,簡單來講,這種感觸也可以說是身為一個外國仰慕者的心聲。畢竟,身為一個學歷史的,我希望所有的人,包括台灣,都可以重視過去,倒不是說我提倡發揚光大台灣史,而是透過對歷史的重視把視野擴展到人類,不要只侷限在一個小島上。英國人重視歷史不是要告訴人們自己有多偉大(或者曾經多偉大),而是知道自己的過去還有在這個世界文明裡的角色。

我覺得這是一種態度,保存只是一個過程,重點在於重新審視歷史。只有透過不斷的重新思考過去,在面對未來的的時候,所踏出的腳步才會穩健而有信心。

Wednesday 21 October 2009

我回來了

I 'm back.

如果不是朋友提醒我,我的網誌已經有整整四個月沒有更新,我很有可能會繼續消極下去,每天都把時間浪費在思考接著要做什麼這件事情上面。

六月到九月中的時間我都專心在寫論文,是一段苦悶但是回想起來卻異常充實的日子。



在寫出上面那段文字的兩秒鐘過後,我發楞了好一會兒。沒想到我還真的用一句話把這些苦日子給帶過去了,揮一揮衣袖,一片雲彩也不留。

寫碩士論文的日子回想起來苦悶又無趣,但是沒有想到一切都結束之後,我在倫敦的日子像「行屍走肉」又更接近了一步。

九月底我去了蘇格蘭、約克和劍橋一趟,這大概是比較有趣的安排,暫時脫離了四個月的宅女生活,幸好那個時候趁著National Express火車票特價,加上寫論文寫到有些抑鬱寡歡,安排旅行這種事情確實能夠使苦悶的生活展露生機,「對,活著還是有很多好事的。」(我想公務員上班族澳門代表李靜瑩同學應該不能同意我更多了。)

照片是愛丁堡地方圖書館大門的字,Let There Be Light,摘自聖經,講出了人之所以為人的道理,是我非常喜歡的一句話。

一個人旅行的好處就是可以認識新朋友,除了可以天南地北(如果說討論彼此的文化差異,瑞士、德國、美國、台灣,那這個詞一點都不誇張)的聊天之外,偶爾還有可能遇到有趣的旅伴。

十月的計畫是:找工作、在National Archive當志工實習、寫proposal,這些事情都讓我看起來很忙得樣子,事實上在旅行結束之後,理論上「休息過後就該好好開始認真」,但我卻著實荒廢了好一陣子,然後看著朋友們多少有些計畫(像是訂了回台灣的機票、準備考公費、忙很酷的實習),又開始徬徨焦慮。

不過,我想是時候回來了,重新(?)做個積極向上的有為青年。雖然在人生即將過四分之一的狀態之下依然難以宣稱我有所成就(像是經濟獨立之類的),未來的一兩年也許不會過的很酷(像是有很棒的internship、找到像樣的工作,或者有PhD的title),but on my way t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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