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3 March 2016

兩年

一晃眼我在這家公司工作了兩年,時間長到我快忘記曾經的不安與焦慮,生活忙到我沒有餘裕再想更多的事情。

偶爾還是會想到有這個blog,但回頭再看很多心境都不再一樣了,逝者如斯,那個28歲的我和31歲的我在面對很多事情的態度和抉擇肯定不一樣,這樣看起來從24歲開始寫blog分享倫敦的生活點滴,25分手和寫論文的心境,26歲對歷史學作為志業的徬徨,27歲仍然躊躇不前的焦慮等等。

我還是覺得31歲很好,我過得有點太忙有點太粗糙,但卻也覺得現在的自己比每一個昨天,都要來得好,更有主見,更知道自己要什麼,更喜歡自己。

一個人也好,兩個人也挺好,我想我也會喜歡我的32歲。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